香港警察警員編號:因1856年貪污案市民無從控訴而立
- On March 16,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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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警察膊頭上的警員編號,源自1856年一宗涉及賭博和貪污的官司。當時香港警察腐敗不堪,收受賄賂乃等閒之事,歐籍警員蘭度夫(Randoph)發現有人街頭聚賭,把賭徒帶往警局後,竟然向每人收取五至十元賄款,隨即放人。總檢控官安迪士(Attorney General T.C. Anstey)得知此事後,控告蘭度夫貪污受賄。蘭度夫一度詭稱做法是習慣,賭徒自願交款,否則為何不告發他。
最後蘭度夫被判處十二個月有期徒刑,安迪士發現案中華人由於不懂英語,不知警員的名字,被欺壓也無從告發或者出庭作證。故此,主審此案的法官正按察司曉吾(Chief Justice J.W. Hulme)接納了安迪士的建議,通知時任警察司,從1857年開始,規定所有警察都要在制服上釘上警員編號,令市民能作投訴。
此後,警員編號經歷屢次變更,1867年警隊僅有598人,卻包含多元種族。警員編號因此按族裔分為五組英文字母,字母會加在編號之前:A字代表 #英籍 和 #歐籍;B字代表 #印度籍;C字代表 #廣東華籍;D字代表 #山東威海衛華籍;E字則代表 #俄籍。制度沿用多年,香港曾經家傳戶曉的童謠「A、B、C、 D 、大頭綠衣,追唔到賊,吹BB!」亦由此而起。
1941年12月,日軍侵港,香港淪陷。日據時期日軍憲兵隊收編了香港警察。英、歐籍警官被日軍視為敵國人員,三年零八個月都被監禁於赤柱拘留營,但華籍和印度籍警員只要到警局報到,就可以加入「#憲查」繼續工作。「憲查」後來又叫「警察隊」,分有三等九級,由日軍憲兵隊和中國傀儡政權的華人指揮,主要任務是捉拿反日份子。
儘管憲查對市民酷刑迫供,濫殺無辜,但不少華籍警員為求糊口選擇加入。憲查的夏季制服為淺黃色,左臂有黃底紅字的臂章,冬季制服則為深藍色,臂章為白底黑字。臂章印有「憲查」二字、警員所屬地區和新編號,警員要學習基本日語,並向日軍敬禮。
1945年8月,英艦抵港,香港重光。當時香港警察不論是人手還是裝備上都嚴重不足,港府只好收編曾加入憲查的華籍警員,經過品格審查和重新訓練後,加入警隊。這些曾為日軍服務的警務人員,被稱為「日本警察PCJ」(Police Constable Japan),警員編號前會加上英文字母J字,但不久就和其他區別種族的英文字母一同取消。
戰後,香港警察規模漸漸擴充,1946年起港府不再招募歐籍人員為基層警員,華籍警員人數持續上升,由戰前不到800人,至1948年已增加到超過2,000人。1984年3月11日,《工商晚報》報道〈警員編號創下新一頁 已超過四萬五千號 警隊人數卻未足三萬〉,當時皇家香港警察有警員17,061人,警長3,795人,新一批警員編號由45001開始。
196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,警員編號還有「#紅膊頭」傳統,標示英語能力。當時港府有四、六、八、十,共四級英文公開考試,十級英語水平等同中六程度。警員只要考獲六級(相當於中三程度左右),就可在膊頭上的警員編號加一片紅色膠片或絨布作底片,俗稱「紅膊頭」,方便辨認溝通。後來警隊以中學會考英文科合格作為最低投考要求,這個傳統從此消失。
圖:1940年多元種族警員合照。(圖片來源:gwulo.com)
參考資料:
何家騏,朱耀光:《香港警察: 歷史見證與執法生涯》,香港:三聯書店 (香港) 有限公司,2011年。
何家騏,朱耀光,何明新:《謹以至誠——香港警察歷史影像》,香港:商務(香港)印書館,2014年。
魯言:《香港賭博史》,香港:廣角鏡出版社,1978年。
〈警員編號創下新一頁 已超過四萬五千號 警隊人數卻未足三萬〉,《工商晚報》,1984年3月11日,第二頁。
一般查詢 | 香港警務處. Accessed March 15, 2020. https://www.police.gov.hk/ppp_tc/13_faqs/faq_g.html#q5.